四、项目采购内容:恒温循环解冻箱1台、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1台、医用低温保存箱1台、医用血液冷藏箱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80号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4室)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文件开启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