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或分布式冷热电供能站的设计。以液体燃料为主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在相同技术条件下可参照使用。
注2:图A.1和图A.2为基本和典型配置与组成,不考虑外界提供能源的补燃、电制冷以及蓄能形式。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输出等价的电量、冷(热)量之和与输入等价的气体或液体燃料热量、其他能量之和的百分比。
通过对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调试、性能验证、验收以及季节性工况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实现设计意图和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2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设计活动宜包括规划决策、工程设计以及运行管理,设计内容一般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以及项目评估与评价;各阶段编制见GB/T 50852或参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但不限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4.5 分布式能源项目应采取全过程分阶段的评估与评价方式,评价过程和评价内容范围分别参见图1和附录B。
5.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实施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等管理程序进行规划,分布式能源项目立项与工程建设通常流程可参见附录C。
b) 评估以项目供给与需求匹配性、节能率、能源综合利用率、环境与社会影响等为主,经济性指标为辅;
5.4 分布式冷热电供能站(以下简称“分布式供能站”)应临近用户设置,站址规划和建筑要求应符合
5.5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应按照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设计,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保护规划与设计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6.1.3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设计宜有:编制项目节能目标,系统各工况流程图,设备配置选型与优化计算,设计关键参数控制方法,全年变工况运行参数控制与优化手段等内容。
6.1.4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主要配套设备宜采用机电一体化集成,实现工厂化预制和装配;当内燃机发电机组容量≤4.5MW、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容量≤5MW 时,宜采用与余热利用设备、监控系统、辅助设备等集成一体或模块化装配集成。
6.2.3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应根据动力发电系统容量、用户负荷特性、当地峰谷电价政策以及投资与运行的经济性,确定蓄冷与蓄热系统的形式和容量。
6.2.4 为最大化利用余热、高效利用能源以及便捷管理,设计应提供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全年运行策略、运行模式以及指导项目后期的运行与调适。
6.2.5 针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设计参见附录B进行如下分析和评价:
c)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全年供冷、供热、供电量以及耗电、耗燃料量应根据设计日计算负荷、全年逐时负荷以及全年项目运行模式计算获得;
6.3.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燃气供应系统由燃气管道、调压或增压装置、计量装置、紧急切断与放散装置、安全监控与控制系统以及各类仪器仪表等组成。
6.4.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动力发电系统由燃气轮机或内燃机、蒸汽轮机、余热锅炉、发电机以及辅助设备等组成,具体参数要求和形式见GB/T 36160.2-2018。
6.4.2 原动机形式和容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项目特点、负荷特性、噪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以及经济性等因素。
6.5.1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的制冷、供热系统由电制冷与供热系统、余热制冷与供热系统、余热锅炉以及辅助设备等组成,具体参数要求和形式见GB/T 36160.1-2018。
6.5.2 余利用系统应遵循温度对口、梯级利用的设计原则;制冷、供热系统选择应综合考虑项目特
6.5.3 制冷、供热系统应用设备应根据原动机余热参数确定,烟气温度≥120℃和冷却水温度≥75℃
时应进行余热利用;选用的制冷、供热设备能效应满足GB 19577和GB 29540的规定要求。
6.5.4 原动机与制冷、供热设备宜采用一对一配置;对于单机容量较小的微型燃气轮机和内燃机发电机组,可采用多对一形式,且发电机组宜选用相同型号的模块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