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劳工处的工作暑热警告指引被指难执行,建造业多个联会推出相关《实务指引》时,提出在暑热警告下设定休息时段。
【大公报讯】记者刘硕源报道:劳工处的工作暑热警告指引被指难执行,香港建造商会联同建造业总工会、分包商会、承包商会等多个联会昨日宣布,共同推出《工作暑热警告下建造业实务指引》,有别于劳工处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提出在不同级别警告下,不分工种,设早、中、下午的三个定时休息时段,并按风险评估提供例如遮阴等纾缓措施。商会昨日将指引派发予各承办商。
《工作暑热警告下建造业实务指引》提出,在不同级别警告下,不分工种,设早、中、下午的三个定时休息时段,并按风险评估提供例如遮阴等纾缓措施。与劳工处指引以每小时计算休息时间不同,《实务指引》建议工地设早、中、下午三个定时休息时段。《实务指引》建议,工作暑热警告生效后,上午和下午各小休15至30分钟一次,午饭时间长1小时15分钟;若红色警告生效,则上下午的固定小休各休息30至45分钟,午饭时间长一个半小时;当黑色警告生效,工地将会停工。
香港建造商会会长林健荣表示,指引有很多原则以劳工处指引为依归,并取得劳工处的共识。他认为劳工处指引按劳动程度或工种划分休息安排,会造成工地实际运作混乱,而新指引则没有分工种,相对简化,相信承办商容易跟随。他称不同工地亦会应因需要,提供流动休息区和制冷水机等。
香港建造商会副会长冯国强称,即使工作暑热警告未生效,工人本身都会获定时休息的安排,认为新指引是在原有安排下增加休息时间。业界在可行情况下,仍会落实劳工处指引的建议,认为业界另订指引不会造成冲突。
劳工处早前就《大公报》查询回复,表示建造业界拟定实务指引的过程中,一直与劳工处保持沟通。认为建造业界在符合处方指引准则的前提下拟定工作暑热警告下的实务指引,应有助建造业人员采取所需的防暑措施,减低雇员在工作时中暑的风险。另外,劳工处亦表示会加强巡查中暑风险较高的工作场所视察有关的防暑措施,若发现不足,会以职安健法例的“一般性责任条款”跟进,并作出相应的执法行动。
港九搭棚同敬工会理事长何炳德表示,《实务指引》中的定时休息时段与纾缓措施,和目前工地的日常安排接近,认为《实务指引》的帮助不大,形容是“得啖笑”。据他观察,目前确实执行劳工处指引的工地不多,“有提供冰块的雇主已经好好,市面上这种雇主不到10%”。他认为指引不是法例,无法强制要求雇主跟随,只有立法才会令雇主、发展商、承建商确实执行相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