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对“安装空调协议”有一些疑虑,那么不妨查阅我所提供的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保存、并分享给身边的人。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兴起,人们开始明白合同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它们除了有一定的约束力,还能够提供一定的保障。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空调一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土建和电气项目由甲方负责与其他专业协调,乙方负责提供技术要求。201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作。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或短缺,在发货清单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由乙方负责将所缺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等补上,且不计入费用。
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同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调设备质量问题或安装等原因出现差错,由乙方完全负责。
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水、电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和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此次验收仅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为准。
3、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辅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及安装工艺,负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额25%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调换回原来主辅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及安装工艺。
由于空调设备安装属于专业技能操作,乙方应派有相应资质技术人员安装。如因安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运行,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及设备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甲方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提供的空调设备不符合合同质量的规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十五日内给予无条件免费更换。 十: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线个小时内,立即派遣合格维修人员达到甲方所在地维修,直至修复为止。
2、空调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直至用户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熟悉日常保养。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故障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于甲方操作失误造成故障产生,乙方负责进行排查处理,但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满,免费上门服务只收取配件费用。对同一部件连续出现二次故障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直至甲方满意。
5、说明书、保修单及相关产品合格证等在竣工验收时乙方交甲方签收。 十一:公证费 由提出一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要求,双方就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7、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托管自己按装的全部设备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3、严格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甲方同意对图纸进行调整或修改,但必须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保证使用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准确及时。
6、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检验和控制.进度控制工作,并负责上报有关资料及提供竣工的详细图纸(设备安装线路分布注明分配走向等)。
7、负责组织甲方对各项材料进场的检查验收产品认证合格证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使用,由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的工程款,设备材料进场,提主机前付的工程款,安装调试结束即付的工程款,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期壹年半。(主机保修为18个月)
方可使用,但是现场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备用件.专用工具设备和说明书未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使用,工程竣工后如数及时交给甲方保存。
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合同的所有变更均需双方达成书面意见,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安装的全部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一条甲方以每台2300元的价格购买乙方出售的_______立式空调50台,型号为_______(含配套挂机)。
第三条甲方自合同签订后四十八小时内家中留人以备接货和配合装机,并保证所留送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货物送到后,甲方有权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但不能打开包装。甲方在乙方安装人员没在场的情况下私自打开包装,视为乙方已按合同交货,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货物与合同不符的违约责任。本条约定的时间自双方签字之时的下一小时开始计算。
1.甲方在双方签字后两个小时内没有支付货款,应赔偿乙方全部货款_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没有接收货物,应赔偿乙方全部货款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自主另行选择送货时间。
3.甲方提供的送货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导致送错地点或延迟送货,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不能出具正式购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并支付甲方全部货款_______%的违约金。
5.乙方在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送货或没有按时安装,每顺延一小时,乙方支付给甲方10元的违约金,如在48小时内没有送货,只按安装延迟计算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6.乙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型号不符,乙方负责更换为约定型号的货物,如因此导致送货或安装延迟,按第5项处理。
根据《xxx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日,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______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之日起计算。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甲方)经营出售的_______品牌空调商品,现委托给乙方安装,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 乙方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明、专业的安装队伍,熟悉制冷技术原理,具 有熟练安装和维修制冷空调器的能力,有相应的.工具装备。
二、 乙方上门安装空调时,遵守品牌厂家的执行标准,做到仪表大方、着装整 齐,不得在安装过程中向用户吃拿卡要,如果造成投诉,甲方依据厂家相应的处罚标准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 空调安装过程中因自身质量问题不能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及时调 换,如因乙方安装操作不当致使空调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上门维护,直至故障排除。乙方应遵守厂家制定的安装质保____个月的标准,在此期间空调因安装造成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上门维护。
五、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标准,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安全问题, 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鉴于甲、乙双方己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中央空调产品(具体明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并由乙方承包甲方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的顺利完成,本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签定本安装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第四条施工要求:乙方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且甲方签字认可之设计方案与预算进场施工。如因甲方提出本方案修改或因装修施工等原因需要中央空调施工作出局部调整(或变更),调整后增减工程量及产生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在《工程变更核定单》上确认签字后即可生效。
6-1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即自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______天,即自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6-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2-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6-2-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